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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怀胜-吉林省分院院长
- 高炜英-北方重彩石榴画院理事
- 佘克明-广东分院常务理事
- 陆顺大-宜兴顺大分院院长
- 蔡榕山-广东分院名誉院长
- 袁建国-国学院副院长
- 姚卫国-书法院副院长
- 王焕来-院士
- 尤志恒-院士
- 吴登庆-北京翰林书画院院士
- 李旭峰-副院长
- 爱新觉罗铁城-副院长
- 陆顺大-副院长
- 宋晓青-院士
- 左劲松-副秘书长
- 王天顺-副院长
- 赵小平-理事
- 田博丰-院士
- 纪为忠-名誉院长
- 陈友芝-广东分院名誉顾问
- 巩加莹-书法院副院长
- 孟然-长三角分院院长
- 傅文林-顾问
- 张守义-北京分院副院长
- 王立宝-北京分院市场部总监
- 房怀礼-北京翰林书画院院士
- 吴登庆-院士
- 聂雅丽-副秘书长
- 孙荣花-副秘书长
- 杨新民-副院长
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申报评选项目
活动通知
尊敬的 老师:
翰林院为我国古代培植人才的机构,迄今为止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建于中国古代最繁盛的唐朝玄宗年,并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而日趋昌盛。
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肩负文化使命,现对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文化技艺艺术进行抢救性挖掘和传扬。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命脉,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 创造力的不竭源泉。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连续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 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 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 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 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这就确立了文化传承的理论基础,也就 回答了什么是优秀传统文化、如何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正 确认识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当下至未来一个时期 治国理政的大问题,而且是关系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的大问题。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强国、艺术传承等一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站在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再出发,继承和弘 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中国历 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中华 历史文明。我单位发起“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申报项目。从全国范围内整理、筛选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过组委会及评 审团审议,符合条件的艺术家将获得“建党百年首批历史文化传承人” 称号,获得资格认证后,将授予荣誉证书与金质牌匾。标志着优秀历 史文化传承人有了权威平台对其专业身份的证明,并成为受国家重 视、社会尊重、担负着中华民族文化传承重任的先锋模范代表,从而 推进我国文化继承与传承工作的开展,服务于传统民族产业、文化产 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 申报类别
1、首批翰林院书法传承人
2、首批翰林院国画传承人
3、首批翰林院茶文化传承人
4、首批翰林院记录摄影传承人
5、首批翰林院面塑传承人
6、首批翰林院根雕传承人
7、首批翰林院篆刻传承人
8、首批翰林院国学传承人
9、首批翰林院中医药传承人
10、首批翰林院瓷艺传承人
11、首批翰林院曲艺传承人
12、首批翰林院剪纸传承人
13、首批翰林院武术传承人
14、首批翰林院皮影传承人
15、首批翰林院美食(小吃)传承人
16、首批翰林院雕版印刷传承人
17、首批翰林院刺绣技艺传承人
18、首批翰林院民族乐器传承人
19、首批翰林院艺术品装裱传承人
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当地文化艺术种类添加或者和翰林院全国文化艺术传承人评选组委会提供可供挖掘的文化艺术门类。
二、 入选条件
(一)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熟练掌握传承项目的各项技艺;
2、从事所传承项目工作 5 年及以上;
3、在本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具备文化内 涵与世代传承的特点,并具备突出的地方特色;
4、至少有一篇以上传承项目论文,具有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增 进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具备积极作用;
5、在所传承项目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6、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无不良记录。
(二)有以下情况的暂不列入评选: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大众化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脱离创作和制作,从事历史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三、 入选材料提交
1、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艺术简介,生活 照片,社会荣誉,艺术成就及获奖证书,作品图片或视频资料;
2、入选“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需提供 2 幅及以上清晰作品图片,作品为本人代表作,将会展示在《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中国传承栏目》中,作为历史文化传承人永载史册。
四、 授牌 经过全面遴选,仔细审核,组委会及评审团审议,对符合条件的 专业人才将授予“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称号,获得资格认证后,将授予荣誉证书与金质牌匾。
五、 附件
1、建党百年首批历史文化传承人“申报表”
2、建党百年首批历史文化传承人“入选回执表”
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 主管
北京翰林书画院 主办
翰林院全国文化艺术传承人评选组委会